2022-12-13 21:51:03
(资料图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开展的关联租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刘胜军 董书魁 宫本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